问:公司开给个人的转帐支票用途一栏应该怎样填写?如果填写错误了可以更改吗?
答:作为个人,本人只能接受现金支票。
因为转帐支票,收票人要盖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作为一个个人,如果没有成立公司的话,是没有这两个章的。最好要现金支票,否则你个人拿到转帐支票,只能交到朋友成立的公司,然后让你的朋友等款到他的帐上后把钱给你。
如果光是问支票的用途一栏填什么内容:
(1)转帐支票的用途基本上填写“货款”、“工资/奖金”之类的。可能填“工资/奖金”的原因是有的单位是用一张转帐支票交到工资结算户上,然后由银行这个部门的人员将支票上的钱分别划到你上交名单的人员账户里。(2)现金支票则有:备用金,差旅费,劳务费等
一般都写备用金,因为备用金的用途更广不受限制,但最多取5万;
如果想取5万以上,一是尽量和基本开户行预约做好沟通,二是用途一定要写“差旅费”或“劳务费”。写差旅费,银行要求严格的话会让你写“×月×日,A、B、C、D几个人去哪里”之类的,不过这个都是走形式的。
转帐支票可以签发给个人,不过有额度的限制,建行是小于5万元,农行是小于等于5万元。在支票的收款人上写上收款人的名字就可以了,收款人在支票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开个户存上就可以了
公司开给个人的转帐支票用途一栏可以写劳务费 但不能超过5万 个人只要在银行 开个 个人结算户头就可以存支票了。
深圳信用卡套现,最关键的就是POS。有的POS机使用了2个月,就被银联封掉了;有的POS机刷卡有积分,有的POS机刷卡无积分;08年和09 年初市面上尤其是华强北这个套现集中地,使用的POS机大部分都是低费率的批发类机子,所以就有了地面上大大小小的“套现最低0.6”甚至“套现最低 0.5”,所以出现了在这类机子上刷了大半年,甚至一两年后,信用卡积分才几千分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经常在这类机子上消费的是交通银行信用卡,那么就 出现了那么多的交行卡锁卡事件的发生,如果不是交行信用卡,则暂时不会有什么事,不过不会长久。
关于深圳信用卡套现本地机和外地机
很多人痴迷于刷本地机,认为在深圳的话就刷本地机好一些,其实大错特错。深圳本地机都是通过深圳银联发放出去的,深圳本地机的每笔消费都会经过深圳银联系统。如果深圳银联要想查哪些POS机是否存在套现嫌疑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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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同学今年毕业来沈阳工作,可是,在办理银行卡时犯愁了。
与张同学一样,很多人在办卡时都被同一个问题所困惑着,就是如何选择银行卡。随后记者采访了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了解到各家银行几乎都涉及年费、挂失补卡等费用。
开卡工本费
在银行办理借记卡时是否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工本费?目前在上述银行中,只有交行收取5元的工本费,客户在退卡时,银行不退还工本费。其余银行暂时均不收取工本费。
年费
现在,多数银行卡,包括储蓄卡、信用卡均收取年费,每年从相应账户扣除规定数额的费用。上述银行中,除了招行的借记卡不收取年费外,其余三家银行均收取每年10元的年费。
小额账户管理费
记者了解到,中行、交行表示不收取借记卡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建行的借记卡一季度内如果日均存款低于300元,要交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招行表示普通借记卡若每月日均存款低于1万元,要交1元小额账户管理费。
挂失补卡费
不同银行的挂失补卡费也不同。如中行收取15元费用,其中10元工本费,5元挂失费;建行收取20元费用,其中10元补卡费,10元挂失费;交行收取15元费用,其中5元工本费,10元挂失费;招行收取10元的挂失费。
跨行转账
交行、招行的普通借记卡在柜台进行跨行转账的费用相同,其中1万元以下每笔5.5元,1万-10万元每笔10.5元,10万-50万元每笔15.5元。建行手续费按照汇款金额的1%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
网上转账
另外,如果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汇款手续费相对便宜些,费用为汇款金额的0.5%,最低2元,最高25元。但也不是所有的网上银行汇款都便宜,如一家银行通过网上银行汇款,1万元以下5.5元,1万-2万元10.5元。所以,客户在汇款前还应该先咨询一下汇款银行。
ATM跨行取款
中行借记卡省内跨行取款每笔4元,省外跨行取款每笔14元。建行、交行、招行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相同,每笔2元,异地取款手续费不同。其中建行手续费为 取款金额的1%加2元,最低4元;交行手续费为取款金额的0.8%加2元,最低5元;招行手续费为取款金额的0.5%,最低5元,此外再加2元。
昨天接到一个自称是交通银行的电话,一接通就说自己是交行的,还报了自己的工号,然后就开始确认我的个人信息,问我的老家电话啊什么的,才进行一 半,我由于有个紧急会议就赶紧挂断了电话。后来查了一下这个号码,原来是交行推销保险的,有网友问过保险业务是交行的还是其他公司的,交行回答是合作伙伴 的。我就郁闷了,交行凭什么把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3方(保险公司)?这种无耻的行为也能出在交行这样的大公司身上。这是一个大公司能干的出来的事情 吗?当时申请办理交行信用卡时的客户资料保密合约被交行抛到一边去了吗?这简直就是一种强盗加流氓行为。
下次交行再打电话过来推销那个狗屁保险,我会狠狠的骂死它,然后也不排除使用起诉交行的手段的可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并用于商业用途。
希望更多的持卡人、受害者,举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个人信息被交行非法用于其它商业用途,我们的个人信息仅仅用于办理信用卡。
最近很多银行原来可以做翻倍套现但是现在都做不了翻倍套现了,包括招行信用卡翻倍套现、建行信用卡翻倍套现都翻不了了。原因是这些银行把原来的分期额度和原额度合到一起了。用完本身额度以后就用不了分期额度了。对广大套现一族的持卡人来说,这无疑是个郁闷的事情。
可以参考一条新闻: 信用卡“空卡套现”遭遇防火墙 原文摘要:“近日,深圳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都不能再进行空卡套现(“套现”是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别人在收取一定费用后将消费金额以现金方式还给卡主, 信用卡信用额度刷满后成为“空卡”,此时再利用分期付款购买商品的方式“消费”,进行“空卡套现”)了。导致空卡套现越来越难的原因是,各家银行纷纷将信 用卡的信用额度与分期额度(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购买商品的额度)合并,实行总额度管理,从而有效防范了利用分期额度翻倍贷款的信用卡套现行为。”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 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应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 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影行汇票还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 一般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持票人应当在票据权利时效内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向 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 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十日内.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 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商业汇票依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 本票的全称是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在票面划去转帐字样的,为现金本票.银行本票付款期自出票日期不超过两个月.
(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 票结算时同城结算中应用较广泛的一种.支票印有现金的为现金支票,印有转帐的为转帐支票.无任何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即可用于支付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 通支票左上角化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能支取现金.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十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付款人不予付款.
转自韩寒新浪博客,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egc6.html
原文如下:
今天看见一张《建国大业》的演员国籍表
陈凯歌 美国/陈红 美国/刘亦菲 美国/陈冲 美国/邬君梅 美国/顾长卫 美国/蒋雯丽 美国
胡静 美国/王姬 美国/郎朗 中国香港/李云迪 姜文 法国/ 中国香港/章子怡 中国香港/胡军 中国香港/汤唯 中国香港/刘璇 中国香港 /童安格 加拿大/徐帆 加拿大/陈明 加拿大/张铁林 英国
许晴 日本/韦唯 德国/沈小岑 澳大利亚/苏瑾 新西兰/李连杰 新加坡/斯琴高娃 瑞士/
胡兵 泰国(描红部分为真实参演演员,该表其实是张国内部分演员的国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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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料想的是,这么多的明星是外国国籍,一定会引起很多的争议。很多人会觉得,为什么呢,是中国的影视,中国的观众捧红了你,你到头来怎么是外国籍呢?
我倒是没有这么想,我只是不知道胡兵加入泰国国籍是怎么想的。好在三年以后,我们有胡斌,哪怕是个假的,那我们也有胡赝斌。言归正题,我们不说出国方便, 不说个人自由,不说漏税避税,我认为,一个国家,能让这么多艺人转变国籍,这个国家一定是有他的责任的。在我们谈个人责任和义务的时候,我们也要谈国家责 任和义务。这代人要记住的是,国家利益不是高于一切的,国家的合理利益在特定的时候才可以高于一切。
这么多人跑了,说明建国以后很多的大业尚未完成,否则就是很多中国籍的外国人来参与制作或者演当时的反面角色。他们变换了国籍,是他们的选择,这个选择就 像离婚一样,可能是感情破裂了,可能是遇见了更好的,在道德层面上是可以谴责的,但是在人格层面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也难保你们自己啊,对吧。给你美国 籍,电脑前的你要不?
反正我个人觉得我的国籍挺好的,也就是多交点税少享点福,出国麻烦点,其他也没什么。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就是吃不起住不起玩不起结不起生不起病不起死不起,但最关键的是,还移民不起,所以,看见你们跑了,不爽是肯定的。
在看得见的未来里,我是不会改变我的国籍的。但是电脑前的所有人,你们不要忘记了,这个国家给你提出了条件,你也是可以给这个国家提条件的。我的条件是, 我无所谓我爱的国家对我们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利益几乎没有保护,我也无所谓这个国家纵容随便一套房子的利润就抵上中国最大的出版社的全年总利润,但我很 喜欢小孩子,我可能无法遵守计划生育,更无法接受计生委的人碰我的女人,所以,如果我不小心生多了孩子,我就不会是这个国家至少不会是大陆的国籍了。
可能很多人要说,却,谁在乎你啊。话是没错,但我就更不在乎了。都互相不在乎了,这不就离了麽。你看上面名单上的那些人,还不都是人模人样的。
深圳套现网采编消息 摘要:一持卡客户莫名收到一份银行催帐单,起因是一陌生人使用虚假身份证办卡成功消费后不还款。而该陌生人使用的资料就是盗用的本文的受害者。该受害者立即到法院起诉银行侵权。经法院审判,判银行向该客户赔礼道歉,并发文声明。
案情回放:
一普通市民:我咋成了透支人?
前年底,家住沈阳市沈北新区的齐某接到沈阳银信信用卡代理服务公司的通知,称齐某在银行信用卡中心办理的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已涉嫌构成了信用卡诈骗,表示齐某如果不能按期将欠款还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齐某很吃惊,“我没有办理过这家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有催款单呢?”去年6月10日,齐某与银行工作人员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部 门,经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中除了名字相同,其他信息均与齐某无关。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居住地址,已在另一家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中被法院认定为虚假 信息。
齐某认为银行的做法已经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银行赔礼道歉,并消除不良信誉记录,同时赔偿经济损失。而银行则坚持认为齐某与个人信用报告中所登记为同一人,要他还清欠款。双方争执不休,后来,齐某将银行起诉到沈阳某区级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银行存在主观过错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银行向法庭提供了齐某办理信用卡的申请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中申请表所填写的办卡人信息与事前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的信息相 同。银行认为,现有材料可以证明齐某就是账单本人,可齐某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银行向齐某催收账款是依法行使自身债权的行为,在催收过程 中没有侵犯齐某的任何权利。所以银行请求法院驳回齐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在委托其他机构催收欠款时,应按办卡人提供的住址催收。本案中,银行在没有核实信息的真伪情况下,就对齐某下发催收通知,在一定地区内对齐某造成了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认为银行主观存在过错,已经侵害了齐某的名誉权。判决银行信用卡中心向齐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齐某在相关机构的不良记录,支付齐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
律师说法
其他途径可解决问题
昨日,记者采访了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艳敏律师。刘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根据 4因素来认定: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本案中,银行在 没有对办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的真伪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就依真伪未辨的信息到齐某家庭住所地下发催收通知,使得齐某的家人及周围群众对其产生误解,在一定地 区导致齐某社会评价被降低。针对恶意透支行为,银行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下发“以透支涉嫌诈骗追究刑事责任为内容的催收通知”不恰当做 法,其行为也确实造成齐某社会评价的降低,是对齐某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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